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受對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治安視頻監控系統采購項目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采購,本項目已通過相關論證,現予以公告。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1.采購項目編號(采購文件下載):0835-1401G17N0321
2.采購項目名稱: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治安視頻監控系統采購項目
3.采購預算:人民幣貳仟伍佰伍拾貳萬元整(¥25,520,000.00元)。
其中,系統建設最高限價:人民幣壹仟叁佰柒拾肆萬元整(¥13,740,000.00元);
5年系統運行維護最高限價:人民幣陸佰伍拾萬元整(¥6,500,000.00元);
6年的線路租賃最高限價:人民幣伍佰貳拾捌萬元整(¥5,280,000.00元)。
注:投標人必須對同一個項目中的全部貨物與服務進行投標,不得僅對部分貨物或服務進行投標,否則被視為無效投標。其中系統建設、5年系統運行維護和6年的線路租賃的報價不能高于其最高限價,任何一項超過其最高限價的,均被視為無效投標。
4.項目內容及需求:視頻監控系統建設、5年系統運行維護(質保期結束后5年)及6年的線路租賃
5.交 貨 期:合同簽訂后270天完成所有采購貨物的供貨、安裝、調試和驗收,并經驗收合格后交付采購人使用。
6.付款方式:
6.1.系統建設付款:
(1)完成50%監控點支付系統建設合同中的總價款的30%;
(2)完成100%監控點支付系統建設合同中的總價款的30%;
(3)所有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1個月后支付系統建設合同中的總價款的25%;
(4)驗收合格正常使用24個月后支付系統建設合同中的總價款的5%;
(5)驗收合格正常使用36個月后支付系統建設合同中的總價款的5%;
(6)驗收合格正常使用48個月后支付系統建設合同中的總價款的5%。
6.2.系統運行維護付款:系統維護費用分5年付款,每年分2期支付。
(1)有償維護期第一年支付系統維護合同總價款的10%;
(2)有償維護期第二年支付系統維護合同總價款的10%;
(3)有償維護期第三年支付系統維護合同總價款的20%;
(4)有償維護期第四年支付系統維護合同總價款的30%;
(5)有償維護期第五年支付系統維護合同總價款的30%;
6.3. 線路租賃在調試適應期三個月后,為正式租賃期,其費用付款:分6年付款每年分2期支付。
7.合格投標人要求:
7.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一)至(六)款的規定:
7.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7.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7.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7.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7.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7.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2.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單位參加社會保險證明表(證明表內容須包含人員姓名、單位參保險種等內容)原件,或社保部門(或稅務部門)出具的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證明文件原件,或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網站打印的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證明內容須包含社會保險登記證號、查驗授權碼和核查網址及專用章等,并在有效期內)【發布招標公告之日起前三個月】。
7.3.提供投標人住所地或者業務發生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內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若投標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則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無行賄犯罪檔案紀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個月內有效,開標時間必須在有效期內,且復印件無效!
7.4. 若委派分公司參與本項目投標的,須取得其省級分公司或總公司的授權書。
7.5.投標人必須具有有效省級公安部門頒發的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維修資格證壹級(非廣東省公安廳頒發的,必須同時獲得廣東省公安廳的備案資格);如投標人是分公司的,需提供上級公司所獲得的相應證書復印件。
7.6、本項目的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及其隸屬公司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7.7.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只接受已辦理報名及登記手續的投標人進行投標。
7.8.本項目接受聯合體進行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必須提交各方共同簽署的《投標聯合體授權主體方協議書》和《聯合投標協議書》),聯合體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家,聯合體組成應在報名時確定,且報名后未經采購人同意不得變更。
8.公示期及媒體:
8.1.公示期:本采購公示五個工作日(2014年9月10日起至2014年9月16日)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投標人認為招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我司提出質疑,質疑書應包括的內容:具體的質疑事項、事實依據及相關確鑿的證明材料、投標人名稱及地址、授權代表姓名及其聯系電話、質疑時間。質疑書應當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投標人遞交質疑書時需提供質疑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應載明委托代理的具體權限及事項)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8.2.公示媒體:
8.2.1.法定媒體: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廣東省政府采購網(http://www.gdgpo.gov.cn)清遠市政府采購(http://www.qycg.gov.cn)。
8.2.2.補充媒體: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網(http://121.8.166.90/)。
9.報名登記及洽購招標文件方式:
9.1.符合資格的投標人應當在2014年9月10日起至2014年9月16日(法定節假日除外),09時00分至12時00分,14時30分至17時30分到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清遠市新城銀泉路社科大樓五樓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壹佰伍拾元整(¥150.00元),售后不退。
9.2.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投標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對無誤后辦理報名登記:
9.2.1.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聯合體須提供各方的證件);
9.2.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聯合體須提供各方的證件);
9.2.3.稅務登記證副本(聯合體須提供各方的證件);
9.2.4. 若委派分公司參與本項目投標的,須取得其省級分公司或總公司的授權書。
9.2.5. 投標人必須具有有效省級公安部門頒發的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維修資格證壹級(非廣東省公安廳頒發的,必須同時獲得廣東省公安廳的備案資格)。如投標人是分公司投標的,需提供上級公司所獲得資格證;
9.2.6.《投標聯合體授權主體方協議書》和《聯合投標協議書》復印件(聯合體投標須提供)
9.2.7.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親自報名的,無需提供授權委托書);
10. 踏勘現場信息:本項目不統一組織踏勘現場,建議投標人對項目進行實地考察,根據考察后具
體測算的數量和工作量,投標報價時以各投標人自行測量后確定為依據。考察現場所發生的費用由
投標人自己承擔。因投標人未到踏勘現場而引起的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1.投標截止時間:2014年9月30日10時00分(注:投標截止時間前30分鐘開始接收投標文件)。
12.投標文件送達地點:清遠市新城銀泉路社科大樓五樓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開標室。
13.開標、評標時間:2014年9月30日10時00分。
14.開標地點:清遠市新城銀泉路社科大樓五樓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開標室。
15.采購項目聯系人與聯系方式:
15.1.采購人: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聯系人:胡小姐
聯系電話:0763-5787395
聯系地址:清遠市清新區府前路7號
15.2.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聯系人:余小姐
聯系電話:0763-3217888、3216188
傳真電話:0763-3783695
聯系地址:清遠市新城銀泉路社科大樓五樓
16.投標保證金信息:
16.1.交納截止時間:2014年9月26日17時30分(以到達賬戶時間為準)
16.2.金額:人民幣貳拾伍萬元整(¥25,0000.00元)
17.投標保證金帳戶信息:
戶 名: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
開戶銀行: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北江支行
帳 號:116008516010000796
注:本項目中所表述的時間均以北京時間為標準。
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2014-9-10
(編輯:沐棉花)
價格: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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