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數字視聽網訊】根據《政府采購法》和國務院辦公廳《中央預算單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有關規定,中共中央直屬機關采購中心就中共中央直屬機關2013年信息類產品政府采購協議供貨項目(項目編號:ZC-AZB13017)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邀請合格的投標人提交密封投標。
一、項目概述
1、招標內容:以下產品的供應、運輸、安裝、調試、培訓及售后服務。
2、本次招標分十四包,投標人可針對全部包進行投標,也可針對其中部分包或部分品目進行投標:
包號 |
名稱 |
備注 |
第一包 |
計算機 |
包括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 |
第二包 |
顯示器 |
液晶顯示器 |
第三包 |
服務器 |
包括塔式、機架式和刀片服務器 |
第四包 |
網絡設備 |
包括網絡交換機和中低端路由器 |
第五包 |
復印機 |
包括數碼復印機、速印機、數碼印刷機 |
第六包 |
打印機 |
含桌面多功能一體機 |
第七包 |
傳真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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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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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包 |
掃描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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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包 |
復印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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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包 |
碎紙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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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包 |
計算機通用軟件包 |
包括防病毒軟件;數據庫;操作系統;辦公軟件;中間件;辦公自動化、檔案管理軟件;財務、資產管理軟件 |
第十三包 |
網絡存儲設備 |
包括磁盤陣列和磁帶備份存儲 |
第十四包 |
防火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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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包(計算機)、第二包(顯示器)及第六包(打印機,不含多功能一體機及噴墨打印機)所投產品必須為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第十三期)內的產品。協議供貨執行期內,若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由第十三期更新為第十四期,且投標人中標產品未在第十四期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內,該產品將被暫停交易,投標人可及時申請產品替換。
4、本項目各包投標產品,必須為非進口產品(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
5、所投產品不得具有遠程控制功能。
6、供貨范圍: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及其下屬單位,以及中直采購中心許可的共享本次招標結果的其他單位。
7、供貨時間及地點:時間由采購人在簽訂合同時根據實際需要確定,投標人應按采購人規定的時間交貨并完成安裝調試,原則上不超過7個工作日;地點以北京地區為主,兼顧上海市、天津市、南京市、延安市或西安市、秦皇島市、吉安市或南昌市、大連市、拉薩市等。
8、協議供貨有效期:自2013年5月1日起,其中計算機包、顯示器包、打印機包至2013年10月31日止;其它包至2014年4月30日止。
二、投標人必須符合的條件
投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且符合、承認并承諾履行招標文件各項規定的國內法人(不包括在港澳臺地區注冊成立的法人),并具有以下特定條件的:
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在港澳臺地區注冊成立的法人)注冊的生產制造商或其授權的針對本項目的唯一的國內最高級別代理商。如果是代理商參加投標,必須持有生產制造商的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生產制造商在授權其針對本項目的唯一代理商參加投標后,不得再授權其他企業或自身參加投標。
三、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和辦法
2013年3月27日至2013年4月18日,登錄“中國政府采購網中直采購頻道”(zzcg.ccgp.gov.cn)免費下載招標文件。未通過中直采購頻道登記注冊并下載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其提交的投標文件將被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四、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
投標截止時間:2013年4月22日10時(北京時間)
開標時間:2013年4月22日10時(北京時間)
投標文件請于開標當日(投標截止時間前)8時至10時統一遞交至開標地點。
五、投標、開標地點
金臺飯店(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地安門西大街38號)金樽廳。
六、 聯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新風街1號院甲6號樓
郵政編碼:100088
電 話:(010)82273286、82273287、82273275
傳 真:(010)82273387
聯 系 人:薛宗偉、孫秀軍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采購中心
2013年3月27日
(編輯:panggy)
價格: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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