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份的時候,廣州市質監局對廣州市生產領域“聲頻功率放大器(即功放)”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取了21家企業生產的22批次樣品,經檢驗,有6家企業的7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不合格產品比例高達31%。近日,廣東省質監局通報了10種產品專項監督抽查質量狀況,其中聲頻功率放大器產品抽樣批次合格率有所提升,但也僅達到為73.3%。
本次共抽查了廣州、珠海、中山、東莞等4個地市21家企業生產的聲頻功率放大器產品共30批次,依據GB8898-2001《音頻、視頻及類似電子設備 安全要求》、GB13837-2003《聲音和電視廣播接收機及其有關設備無線電騷擾特性限值和測量方法》、SJ/T10406-93 聲頻功放通用技術條件和產品明示技術要求,對聲頻功率放大器產品的電性能、安全性、干擾特性等1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經檢驗,合格21批次,產品抽樣批次合格率為73.3%。抽查發現的不合格項目是電性能、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據了解,電性能項目不合格會導致機器還原出來的聲音失真、音量不足、音調不準和噪音大,影響聽音質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業沒有建立并嚴格實施進貨驗收制度;二是部分企業為了降低成本而使用劣質原材料。
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不符合絕緣要求會導致帶電零部件與可觸及導電零部件之間的絕緣被擊穿,從而引起觸電危險。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業的產品在結構和電路設計上存在缺陷。
2011年廣東省聲頻功率放大器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名單(一)
2011年廣東省聲頻功率放大器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名單(二)
2011年廣東省聲頻功率放大器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名單(三)
備注:排名不分先后
備注:排名不分先后
(編輯: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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