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技術進步,現在音頻、視頻、電子郵件和即時消息等都被集成,變成電腦或手機上的一個功能。在三網融合監管方面,英國最為徹底。從OFCOM的部門分類和部門職責中,基本看不出廣電和電信分塊管理的痕跡。英國三大電網允許多數國家直接相互進入、允許廣電、電信業務相互準入,此類舉措使三網融合起到了直接作用。
1984 年4 月,英國議會通過了《電信法》。根據《電信法》,英國成立了電信監管機構OFTEL,其主要職責是對電信業進行統一監管。OFTEL 自從成立之日起, 主要從事電信業監管工作, 與此同時還負責英國廣播業方面的監管。根據1984 年電信法, OFTEL 有責任監管地面廣播傳輸業務。英國90 年代初期執行的融合方式是允許廣播電視行業單向進入電信行業, 而不允許電信公司經營電視業務。
自上世紀90 年代以來,由于通信技術特別是數字技術的發展, 電信業務和廣電業務不斷融合,給OFTEL 的監管帶來了新的挑戰與壓力,也使得OFTEL 對一些新業務及交叉業務的監管處于尷尬境地。英國政府及時把握這種變化,認識到技術的發展促進了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在技術、業務和網絡方面的融合,有必要對通信行業( 電信業和廣播及電視行業) 實行統一監管,進一步提高監管水平以及減少繁多的部門之間的事務協調和協商,節省資源和時間。
基于這種認識,2000 年12 月,英國政府公布了《通信新未來》白皮書, 透露了建立通信行業統一獨立的監管機構的意圖。從2001 年開始, 英國政府著手對現行的監管機構進行重組。2003 年7 月17 日英國議會批準了《通信法草案》,取代了1984 年《電信法》。根據《通信法草案》, 英國設立了新的監管機構OFCOM, 這個獨立統一的監管機構。
英國立法明確規定準許傳統廣電和電信雙向進入,同時對電信業采取競爭開放的監管辦法,對廣電業的準入相對嚴格一些。英國《2003年通信法》對于經營電信業務實行一般授權制,申請電信業務不需要許可證,而經營廣播電視業務需要許可證。對融合性業務形態,廣電企業和電信企業都可以經營。日本、加拿大、新加坡通過立法明確規定融合性業務、服務的管理措施。日本出臺的《電信業務廣播法》使通過電信寬帶網絡承載電視節目成為可能。而新加坡則依據《廣播法》對通過互聯網傳播的廣播電視服務實行輕度管制。德國和印度兩國的電信企業已開始提供視頻服務,電信企業在提供融合性服務上已經不存在法律障礙。
OFCOM分為六大塊:內容標準分部、技術標準和頻譜分部、戰略市場發展分部、組織計劃發展分部、頻譜政策分部、競爭市場分部。從部門分類和部門職責中,基本看不出廣電和電信分塊管理的痕跡。另外,對于一些具體事務,需要兩個或幾個部門配合實施,例如技術標準和頻譜分部與頻譜政策分部需要配合實施對頻譜的管理。在網絡管理方面,廣播電視和電信網絡都視為統一的電子通訊網絡。在內容管理方面,OFCOM董事會中的內容委員會負責廣播內容監管、媒體教育,并就同時涉及內容/文化方面和經濟/產業方面的廣播事務,向董事會提供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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